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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领导到厦门市公证处调研指导公证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18 20:26:56】   【作者/来源: 】   【阅读: 6636 】    

     1月18日上午,厦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哲莅临我处调研指导公证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赖敬佩、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廖慧群陪同调研。我处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李锦明、副主任陈丹、主任助理周凌、徐伟敏和各主要办证点负责人参加汇报。

 

     

     调研的领导一行先实地察看了我处天鹭大厦办证大厅的办证情况,详细询问了解我处在疫情防控、减证便民、远程公证等方面的措施。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我处李锦明副主任汇报了我处近年来在党建引领下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水平、助力特区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调研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处在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及公证业务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同与会人员就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公证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公证业务开拓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李明哲副局长对我处的支部建设和业务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和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强政治建设,保证公证正确发展方向。要加强支部建设,保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公证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升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引领公证事业的发展。

     二、是要有底线思维,坚持公益属性。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内控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要不断提升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证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防止逐利倾向。加强公证便民利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要着力解决公证“难”“慢”等问题,要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梳理公证证明事项清单,简化非必要证明材料,避免“循环证明”“无效证明”,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轻群众的“材料负担”,探索“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告知承诺制度”,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公证服务产品。

     三、是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公证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通过入驻海丝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搭建更好的平台,推动高端公证业务发展。要加强对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互联网公证等新兴领域的拓展,积极参与诉前治理,探索嵌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公益诉讼等,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独特作用,树立厦门公证特色品牌。

     四、是要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深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完善人事管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完善薪酬待遇、工资分配制度,为公证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要重视人才储备,完善人才培养规划,避免人才断层。